舆论监督不能采取唯美主义的态度

作者:木然2010-03-1123:09:04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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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凤凰网、中国青年网联合对话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省长郭庚茂。郭庚茂认为:网络是一个发扬民主、由群众监督政府的很好的渠道,所以应当积极的发挥网络的作用。当然现在网络的管理也需要规范,因为(网上)当中也有一些很不负责任的言论,这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总体来说,应该积极发挥网络对政府的监督作用。而且这个监督作用,现在正在发挥积极的影响。

郭庚茂还认为:加强舆论监督,当然是一件好事。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法治理应加强。特别是应当发扬人民民主的监督,比方说社会舆论的监督,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都应该积极地鼓励和提倡。当然,在监督的过程当中,应该注意克服一些不良的倾向,比如说,在监督的时候要考虑到监督的社会效果,应当真实地反映群众的意愿,尽可能地避免一些不负责任的、甚至是无中生有的错误引导舆论的做法。错误地引导舆论,对我们国家也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见河南省长郭庚茂:舆论监督要考虑社会效果,20100310 10:20中国青年网

即使如此,郭省长对网络的评价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这主要包括:其一,“在监督的时候要考虑到监督的社会效果”。把社会效果引申,郭省长的社会效果至少分为三个部分,一个是好的社会效果,一个是坏的社会效果,一个是不好不坏的效果。好的效果在公民看来就是推动了民主自由的发展,民主自由的发展必然要限制官员的权力,这在官员看来就是坏的效果。坏的效果是限制公民权利,从而保护了权力,公民的坏效果变成了权力的好效果。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民主自由并不是权力者主动追求的(至少是既得利益者不愿意追求的),维护稳定则是权力者追求的,公民的监督会导致不好不坏的效果,即权力者维护稳定导致不稳定,公民追求自由却失去自由。实践表明,维护稳定都以公民失去自由为重要前提,公民失去自由又会酝酿更大不稳定。

其二,“应当真实地反映群众的意愿”。从历史上来看,群众的意愿很少能真实的反映,群众的意愿都以“被反映”的方式出现。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都是被反映的重大标志性事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意也是“被反映”,比如“三公消费”、官员财产申报、民主自由都“被反映”于失踪状态。即使是民生,很多内容也是“被反映”,重大的社会问题并没有反映出来,很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雷人提案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也许王小丫征集到的二十个网友心愿更能说明问题,这二十个心愿是:希望贫困山区孩子也能上好学;希望铁路春运买票不再难;希望告别蜗居的日子;希望关注儿童白血病患者,解决大病看不起;希望改革教育体制,让孩子学有所用;希望收入增长,分配机制更合理;希望得到更多尊严;希望废止强制拆迁;希望医保能够全国漫游;希望大学毕业生就业不再难;希望解决非单位人的养老保险问题;希望关注乙肝患者,建立乙肝救治基金会;希望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希望加大力度打击地方传销;希望关注关注土地浪费和撂荒;希望扩大农村医疗保险;希望农民工子女能在城市入学;希望关注年轻夫妇赡养4个以上老人的压力;希望元宵节能够列入国家法定假日;希望改变现有生育制度。这些网友的提案的核心是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过上平等的幸福和尊严的生活,而三十年的跛足改革证明,没有政治上的民主宪政,平等的幸福和尊严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再说网友也不会笨到就事论事的程度,他们提的政治改革问题很不幸地被屏蔽和“被反映了”。

其三,网上“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何为不负责任,其标志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不但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更是一个立场问题。官与民的立场不同,责任观也不同。官与民的立场不同,负责任的理由就很容易出现对立。在官员看来是不负责任的,在公民看来却是负责任的。逯军的你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为党说话就是负责任,在人民看来就是不负责任;为人民说话就是对人民负责,在逯军的眼里就是对党不负责任。刘翔见着记者用百米跨栏的速度逃跑是对党负责任,在人民看来就是不负责任。公民运用宪法的言论自由权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是负责任,权力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就是对公民的不负责任,从另一方面却又是对自己的官位负责任。抢夺记者的录音笔就是对权力的屁股负责任,对人民就是不负责任。

即使不负责任,也是网络没有完全实现自由的结果,是半自由半专制的结果。自由与责任不可分,有自由就有责任,没自由就没责任,有半自由就有半责任。专制社会没自由,就没责任。专制社会没公民,有臣民,公民担责,臣民避责。如果网络是自由的,公民的权利是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的,官员的权力是受到严格的约束的,那么不负责任的情况会大大减少。在民主宪政没实现的情况下就采取网络实名制,是对网络自由的粗暴干涉,其背后卑劣的动机仍然是对官位负责,对权力负责。

其四,至于“甚至是无中生有的错误引导舆论的做法。错误地引导舆论,对我们国家也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说:“现在党内外小道消息很多,真真假假这是对长期缺乏政治民主的一种惩罚。”同样,无中生有,也是对网络半自由或不自由的惩罚。只要网络是自由的,无中生有的东西自然会消失。错误的引导舆论的主体基本是官员。比如石首案件就是官员错误地引导舆论的结果,“躲猫猫”、“欺实马”、“俯卧撑”等都是官员在错误引导舆论。权力雇用的网评人员也是错误地引导舆论。如果说错误引导舆论是公民做的,这就成了一个否定经验的判断,网络十年来,网民还没有出现过错误的引导舆论问题,很多群体性事件的解决,都是网民正确引导舆论的结果,而不是相反。把错误引导舆论的污水抛到公民头上,显然是逃避责任,其实质是封建社会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专制心理在作祟是对公众舆论的恐惧和不适应,没有做好也没想做好实现民主自由的心理准备。

其五,有错误的引导舆论,就有正确的引导舆论。舆论有两种,一种是独立的舆论、多元的舆论,另一种是灌输的舆论。独立的、多元的舆论才会形成真正的民意,灌输的舆论、受到控制的、单一的舆论只会使人误入歧途,这种舆论表面上代表民意,实际上代表的是官意、权力者的本意。正确的引导舆论就是要创造形成独立的舆论、多元的舆论的制度环境,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以防止权力者操纵舆论、制造无中生有的舆论。

郭省长肯定了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这是一个进步。但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利弊共存,有的时候是弊大于利,有的时候是利大于弊。网络监督是利大于弊,不能把网络监督神化,也不能把网络监督妖化,也就是说,不能对网络监督采取唯美主义的态度,也不能对网络采取唯恶主义的态度。如果采取唯美主义或唯恶主义的态度,那就离完美的专制只有一步之遥了。

本文作者:木然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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